PG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下称“《问询函》”)。
针对此前华远地产在草案中披露的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这一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华远地产就这一交易,进一步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评估情况以及相关担保情况。
其中,草案披露PG电子,标的资产2024年4月30日的资产规模分别占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和净资产的86.91%和66.96%,标的资产2023年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8.4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原有业务相关资产将全部出售,上市公司将聚焦酒店运营、物业管理等,公司的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合计为43.1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3.45%。对此,上交所要求其公司剩余业务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资源积累、历史经营业绩、关联交易占比等情况,说明公司剩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PG电子,是否对关联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同时,说明本次交易所获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并结合公司前期酒店运营与物业管理业务、资产、人员情况等,说明公司转型酒店运营、物业管理的战略规划,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的措施,以及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后续是否有置入资产的计划与安排。
此外,对于资产的评估情况,草案披露,标的资产组包括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远置业”)100%股权、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公司应付债券以及应付款项三个部分,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4.68亿元,估值增值率132.85%。其中PG电子,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账面原值109.64亿元,公司应付债券以及应付款项账面价值73.69亿元,华远置业100%股权的账面价值等情况未作详细说明。上交所要求其列示华远置业及其主要子公司的具体财务数据,并结合主要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说明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