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4 16:41:04

  PG电子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3〕199号)的要求,区住建委对大兴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条件核查。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大兴区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PG电子。本季度核查企业名单见附件。

  (1)检查时间:于2024年1月10日开始,3月31日结束,各企业具体检查时间,提前通知;

  (4)专业管理人员及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5)《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情况说明中包含的质量保障体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原件)。

  对于在动态核查中违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的二级及以下资质开发企业,市、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开〔2008〕44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2〕10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检查人员不得在检查工作中吃拿卡要、接受企业馈赠和宴请:不得在检查工作中索取钱物或报销各种费用以及接受礼金、有价证券,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随意降低或者抬高检查标准,不得对被检查企业的投诉、举报进行打击报复PG电子。